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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质监总站关于工程桩动测能力验证结果的通报(粤建监站函[2004]9号)
时间:2004-02-19 撰稿人:admin 点击数:

粤建监站函〈2004〉9号

 

各工程桩质量检测单位:

  为统一技术标准,确保工程桩检测质量,进一步提高我省工程桩质量检测技术水平,检查各检测单位动测所使用的仪器设备性能和状况,我站于2003年12月25日至26日,对全省工程桩动测检测单位进行了一次现场检测能力验证。经省建设厅同意,现将这次能力验证评审结果及当前动测技术水平与存在的主要问题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这次工程桩质量动测能力验证项目为低应变法、高应变法和声波透射法三项,共有87家检测单位参加了这次能力验证,其中高应变法能力验证现场检测于2003年12月25日在东莞市进行,参加的检测单位有41家,分成三组,其中,第一组14家检测单位,第二组14家检测单位,第三组13家检测单位,各组先后对三根工程桩进行了测试。低应变法和声波透射法能力验证现场检测于2003年12月26日在广州市芳村区进行,参加低应变法能力验证的检测单位有84家,对10根工程桩进行了测试;参加声波透射法能力验证的检测单位有19家,对3根模型桩进行了测试。

  二、能力验证评审结果

  能力验证现场检测工作完成后,我站根据本次现场检测仪器设备、检测技术和模型桩缺陷设置的实际情况,组织工程桩动测方面的有关专家组成评审组对原“工程桩动测能力验证判定标准”进行了修订,根据修订后的“工程桩动测能力验证判定标准(修订版)”(附件1),评审专家组对各检测单位检测现场提交的实测波形曲线、相关数据以及现场检测次日提交的检测报告进行了数据统计、计算、比较、分析和评判。经评审专家组评判,参加反射波法测试的84家检测单位中,44家检测单位为满意、38家检测单位为基本满意、2家检测单位为不满意;参加高应变法测试的41家检测单位中,4家检测单位为满意、35家检测单位为基本满意、2家检测单位为不满意。参加声波透射法测试的19家检测单位中,16家检测单位为基本满意、3家检测单位为不满意。具体各检测单位评审结果见附件2。

  三、当前动测技术水平与存在的问题

  本次能力验证,主要是通过对工程桩或模型桩的测试,根据检测结果的准确性及信号分析中参数取值的合理性,评定各检测单位动测技术水平;对工程桩动测技术和目前使用的动测仪器设备性能进行验证。现场检测结果表明,各检测单位采集到的实测波形曲线较为理想,判定结论一致性较好,但还存在以下的问题:

  (一)仪器设备。有些检测单位使用的仪器提供的信息量不足,  如低应变法未显示桩长、波速、桩底反射对应的座标,以及数据处理中使用的指数放大起始位置、信号频率范围等参数;高应变法未显示桩长、桩身阻抗Z、波速、桩底反射对应的时间2L/C、最大冲击速度VMX及阻尼系数J  等。

  (二)动测技术。通过对三根模型桩的测试,显示出当前的低应变法(反射波法)、声波透射法检测技术适用范围有一定的局限性,对于桩身存在夹砂夹泥等类似缺陷的人工挖孔桩,桩身完整性宜结合其它检测方法和有关技术术资料进行综合判定,声波透射法还应重视结合波幅异常情况进行分析。

  (三)检测人员技术水平。通过本次能力验证,发现部份检测人员检测技术分析水平相对较低、经验不足。

  本次能力验证现场检测结果表明,低应变法(反射波法)、声波透射法检测技术还须通过大量的模型桩试验来评定其技术功能、检测能力和适用范围。同时,通过加强动测技术学术交流、研究,提高我省动测技术人员技术水平,改进和完善动测仪器设备性能,以确保工程桩检测质量。

附件:1.工程桩动测能力验证判定标准(修订版)

   2.能力验证结果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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