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载:浙江省新型基础设施建设三年行动计划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0年7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浙江省新型基础设施建设三年行动计划
(2020—2022年)
———建设新型基础设施投资领先的标杆省份。到2022年,全省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投资规模比2019年增长2倍以上,2020—2022年累计完成投资近万亿元。投资结构显著优化,新型基础设施占基础设施投资的比重比2019年翻一番,新型基础设施全生命周期整体效益迈向全国领先行列。
———建成领先的新一代数字基础设施网络。到2022年,率先建成以自主安全可控、自主深度算法、超强低耗算力、高速广域网络和互通数据平台为代表的新一代数字基础设施,夯实数字浙江基底,推动全域智慧化发展。建成5G基站12万个以上,大型、超大型云数据中心25个左右,率先完成双千兆宽带网络布局,建成国家(杭州)新型互联网交换中心。
———打造领先的基础设施智慧化融合应用。全面推动交通、能源、水利、市政、文教卫体等传统基础设施迭代升级,实现重点领域基础设施智能化水平提升20%以上。聚焦公共治理、生态环境、交通物流、清洁能源、幸福民生等重点方向,开展一批基础设施智慧化融合应用。
———建设领先的新型基础设施产业链生态。数字技术核心领域的大科学装置、重大科研装置、产业创新平台建设等方面取得突破性进展。基本建成具有核心竞争力的新型基础设施产业链,培育10个以上产业基地、100家以上标杆企业、100家以上高能级创新平台,形成产业链上下游和跨行业融合的新型基础设施生态。
(责任单位:省经信厅、省委网信办、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广电局、之江实验室、省大数据局、省能源局、省通信管理局,各市、县〔市、区〕政府。列第一位的为牵头单位,下同)
(责任单位:省大数据局、省委网信办、省发展改革委、省经信厅、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省财政厅、省建设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应急管理厅、省粮食物资局、省药监局、民航浙江安全监管局,各市、县〔市、区〕政府)
(责任单位:省生态环境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自然资源厅、省财政厅、省水利厅、浙江海事局、省气象局,各市、县〔市、区〕政府)
(责任单位: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经信厅、省公安厅、省建设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商务厅、省人防办、省邮政管理局、省交通集团、省海港集团、省机场集团、民航浙江安全监管局,各市、县〔市、区〕政府)
(责任单位:省能源局、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自然资源厅、省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商务厅、省卫生健康委、省机关事务局、省电力公司、省能源集团、中石化浙江分公司,各市、县〔市、区〕政府)
(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经信厅、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商务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国资委、省市场监管局、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省体育局、省医保局、之江实验室、省大数据局、省药监局、人行杭州中心支行、浙江银保监局、浙江证监局、杭钢集团,各市、县〔市、区〕政府)
(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委网信办、省发展改革委、省经信厅、省卫生健康委、之江实验室、省药监局、浙江大学、西湖大学,各市、县〔市、区〕政府)
(责任单位:省经信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卫生健康委、省药监局,各市、县〔市、区〕政府)
(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经信厅、省商务厅、省大数据局、省通信管理局,各市、县〔市、区〕政府)
3.推广应用场景最佳实践。打通应用场景落地的“最后一公里”,以“数据应用渗透率论英雄”“数据质量论英雄”“数据价值转化论英雄”为导向,在杭州城西科创大走廊等重点区域先行试验,建立创新应用场景孵化平台和实践区。
(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经信厅、省教育厅、省交通运输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大数据局,其他省级有关单位,各市、县〔市、区〕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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