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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发布
时间:2009-8-20 撰稿人:admin 点击数: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积极防范和遏制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印发了《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的通知(建质[2009]87号文,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要求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结合本地区实际依照本办法制定实施细则予以执行。
        相比原建质[2004]213号文,《管理办法》更加明确地“要求施工单位应当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编制专项方案,对于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单位应当组织专家对专项方案进行论证”。广东省建设厅在“关于立即开展全省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检查的紧急通知(粤建安函[2009]279号)”中要求各地级以上市建设局配合省厅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检查,其中的一项重要检查内容就是依据《管理办法》检查对高支模、深基坑、地下暗挖、高层外墙脚手架等危险性较大工程专项方案编制、审批、专家论证、技术交底、组织实施和验收情况。
        广东省建筑安全协会依据粤建安函[2009]279号文的要求,自6月起在全省各地陆续组织系列施工安全专项方案设计与编制学习班,并指定由广州市建筑集团有限公司与广州粤建三和软件有限公司联合开发的《建筑工程施工安全辅助设计系统》作为配套的学习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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